法律社會學(第二版)
法律社會學(第二版)

書號: A3221
ISBN: 9578186797
出版年月: 2004/10
作者: 洪鎌德◎著
定價: NT$650元
出版者: 揚智文化
類別: 教科書
裝訂: 平裝
開本: 18開
頁數: 704頁
CIP: 580.163
EAN: 9789578186798
庫存:
系列別: 社會叢書

適用對象:
適用於學校相關課程的教科書,及提供相關的專業人士和一般大眾參考閱讀。

本書特色:
本書為華文國度第一本命名《法律社會》的專著。此書系統性介紹社會學古典大師馬克思、涂爾幹、偉伯、帕森斯對法律與社會之關係與互動的看法,尤其涉及舊蘇聯建國時代重要法理學專家帕舒卡尼斯,以及當代歐洲最著名思想大師哈伯瑪斯、盧曼、屠布涅的法哲學、法理學和法社會學。由於法國思想家艾德曼和福科學當代影像財產權與後現代主義法律思想的貢獻,故本書也各列專章加以討論。至於北美的法律形式主義、現實主義,乃至1980年代的法律判研究,以及女性主義、後現代主義之法律思想,都是把法律理論與實踐合成一體的法律之社會學運動,也在本書中詳細論述與評析。本書視野宏闊、文筆流暢、敘述清晰、論評精闢,尤其引用歐陸大堆資料(書籍、學誌、專文),集德、法、英、美、加、澳、日、俄等兩個世紀以來之文獻菁華,允為21世紀研究法政經社、文哲思想和關懷世局進展之人士的重要參考。
 作者享譽海峽兩岸,為國際知名的馬克思主義論釋者,也是台、港、大陸、南洋倡導社會科學科際整合之著名教研者。

章節目錄:
1.法律與法律社會學

一、社會規範與法律秩序
二、法律的定義、種類和功能
三、法律社會學的崛起
四、法律社會學的定義和任務
五、法律社會學在社會科學中的地位
六、法律社會學者與法律專才之不同
七、法律社會學的對象、課題與範圍
八、法律社會學的研究方法和流派
九、法律社會學研究的動向
十、法律、民權、社群與後現代主義

2.法律社會學早期的與近期的發展

一、西方法律社會學的開路先鋒
二、從法律形式主義到現實主義
三、「法律社會學」的思潮與運動

3.馬克思及其信徒談法律、經社宰制和法律消亡

一、前言
二、法律為自由的理性表述
三、馬克思批評黑格爾的法哲學
四、法律是人的自我異化
五、法律與統治階級
六、法律的產生:分工與交易
七、馬克思論意識形態
八、法律與意識形態
九、法律的功能
十、馬克思論人權與法權
十一、法律的消亡
十二、馬克思法律觀的析評
十三、早期馬派法律社會學——雷涅法理學的介紹
十四、處於20世紀後半葉的馬派法律社會學

4.涂爾幹論社會與法律的同時進化

一、前言
二、社會、社會生活與集體心像
三、法律與社會連帶關係
四、壓制的法律與復原的法律
五、契約進化的學說
六、財產與財產權
七、涂爾幹法律社會學的評估
八、結語

5.韋伯論法律變遷與形式合理的法律

一、前言
二、韋伯的方法論
三、韋伯法律社會學的出發點
四、韋伯的法律定義
五、法律的分類
六、法律的演進
七、法律與政治結構(統治形態)之關係
八、法律的自主與經濟的自由
九、法律與資本主義的關聯
十、大陸法與英國法之區別:韋伯法律社會學之困惑
十一、對韋伯法律社會學之批評
十二、結論

6.帕森思論法律與社會體系的關聯

一、前言
二、社曹學與人類學當中功能論的起始
三、帕森思的生平、著作與學說主旨
四、帕森思的社會體系論
五、帕森思論法律體系及其社會功能
六、法律做為社會操控的機制
七、帕森思論契約、雇傭與財產
八、帕森思法律理論的批評
九、結論與影響

7.帕舒卡尼斯論法律與商品交易

一、前言
二、歷史的對象與帕氏的研究方法
三、法律的湧現
四、法律商品交易理論
五、法律與主體
六、契約、資本主義與階級利益
七、法律的消亡
八、帕氏學說的修改
九、帕氏商品交易理論的學術批評
十、蘇共對帕氏學說的批判
十一、商品交易法學派的影響與式微
十二、結語

8.哈伯瑪斯:言說、溝通與慎思的民主

一、前言:哈伯瑪斯的生平與著作
二、溝通理論與兩界說
三、法律與生活界,以及同體系之關聯
四、有效法律的建立
五、法律之生成
六、言說倫理與人權
七、法律與政治理論之重建
八、哈伯瑪斯法律社會學之瑕疵
九、結論:哈伯瑪斯法哲學與法社會學之貢獻

9.盧曼:法律的新功能論與自生體系論

一、前言:盧曼的生平、著作與思想特質
二、盧曼談法律社會學理論的發展
三、盧曼初期的體系論與法律觀
四、法律為溝通的自生體系
五、法律體系的一體性
六、自生的法律學說之優點
七、自生的法律學說之缺陷——對盧曼理論的批評
八、法律同政治的關係
九、結論:盧曼法律觀之概述與影響

10.屠布涅論法律的演展、反思法與自生法

一、前言
二、屠布涅的生涯與著作
三、法律進化的新舊模型
四、呼應性的法律及其內在變化的動力
五、法律結構與社會結構的共變
六、反思法:新程序論
七、屠布涅論自生法
八、結論

11.艾德曼論影像的財產權

一、前言
二、艾德曼論康德的法律學說
三、艾德曼評析黑格爾法律主體說
四、艾德曼析述馬克思的法律觀
五、艾德曼與帕舒卡尼斯
六、艾德曼與阿圖舍
七、艾德曼論法律的功能與法律主體
八、藝術創造所擁有的商品形式
九、主體的商品形式
十、結論與批評

12.批判性法律研究之簡介

一、前言
二、批判的主旨與對象
三、批判的技術與方法論
四、法律形式與實質之間的對立與抗爭
五、契約說背後的權力與知識之問題
六、女性主義以及批判性法律研究
七、少數族群對批判性法律研究之批評
八、結語

13.福科論法律、權力和規訓

一、福科的時代背景、生平與著作
二、思想主旨、知識源泉與著作風格
三、法律與權力
四、法律與規訓
五、規範與規範化
六、法律、統治與管制
七、法律的排除與法律的前景
八、福科法律觀的批評
九、福科法律學說的影響

14.法律社會學的現狀和未來

一、法律社會學的四種典範
二、法律社會學的幾種觀點
三、法律面對後現代主義的挑戰
四、法律社會學未來研究的方向

參考文獻

引得

人名引得

事物引得

圖目錄

圖1.1 西洋法律社會學思潮的流變
圖1.2 赤裸裸的真理之神Ale theia
圖2.1 羅馬法之父查士丁尼大帝加冕稱帝之時(西元527年)的馬賽克磁磚畫
圖3.1 社會經濟形構示意圖
圖3.2 馬克思帷物史觀圖解
圖4.1 涂爾幹社會組織與法律演展示意圖
圖4.2 對司法女神的讚賞
圖5.1 司法女神的兩個面目
圖6.1 社會體系四大功能
圖6.2 帕森思社會總體之三個要素(次級體系)
圖6.3 法律體系功能上的無上命令
圖6.4 法律體系與其他體系之關聯
圖6.5 法律體系與政治體系雙重交換圖
圖7.1 帕舒卡尼斯商品交換的法律學說示意圖
圖7.2 帕舒卡尼斯(1896-1998)晚期之玉照
圖8.1 黑格爾、馬克思、哈伯瑪斯社會觀的演變
圖8.2 哈伯瑪斯的兩界(生活界與體系界)說示意圖
圖8.3 法律的功能圖
圖8.4 魔鬼遮蓋司法女神的雙眼
圖9.1 法律體系與政治體系雙重交換圖
圖9.2 盧曼(1972-1998)晚期之玉照
圖10.1 法律當中的自我指涉與超級循環
圖11.1 西洋近代法理學之父——觀念論大師黑格爾(1770-1831)
圖12.1 一手衡量、一手拿錢——司法的真面目
圖13.1 尼采的超人哲學為後現代主義的思潮開啟閘門
圖13.2 拒絕現象與存在主義的福科(1962-1984)
圖14.1 各種社會勢力影響法律之略圖
圖14.2 社會勢力、法律與社會效應略圖
圖14.3 美國檢查總長遮輩司法女神的祼體

表目錄

表2.1 法律社會學開路先鋒
表3.1 馬克思法律學說扼要說明
表4.1 涂爾幹論機械性與有機性的連帶關係
表5.1 法律制訂中法律體系的分類
表5.2 統治類型下行政、法律和經濟管制之比較
表5.3 韋伯法律變遷理論的扼要
表6.1 帕森思法律學說之摘要
表7.1 帕舒卡尼斯商品交易理論的法律學說扼要表
表8.1 言辭動作與有效主張
表8.2 程序的正當性
表8.3 哈伯瑪斯法律觀扼要
表9.1 盧曼早期與後期法律觀的比較
表10.1 當代法律進化論的類別與特徵
表10.2 現代法律理性的類型與境域
表10.3 屠布涅法律演進、反思法與自生法之扼要表
表11.1 艾德曼法律觀摘要
表12.1 批判性法律研究主張之摘要
表13.1 福科法律觀簡表
表14.1 法律社會學的現狀與發展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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